超市里的物品随便拿回家
除了吃的、用的,还卖了不少钱
一对情侣都在超市上班,两人“约定”:男的上班,女的去他超市“拿”东西;女的上班,男的去她超市“拿”东西。
如此一来,吃的、用的不仅有了,还卖了不少钱。一个多月的时间,两个人总共往家“拿”了2.4万余元的货物。记者 鲁燕
在超市上班,偷偷将物品带回家
去年,韩丽中专毕业,男友王军大专毕业,俩人在郑州找到了工作,韩丽在丰产路一家超市做收银员,王军在人民路一家超市的进出口当安管人员。
这是两人踏入社会找到的第一份工作,两人都很珍惜,也很努力。
可是,慢慢地,王军发现在超市拿一些零食或日用品回家,一点事也没有,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
“我就想将超市的东西‘拿’出去卖俩钱花花。”今年3月,王军跟韩丽商量后,俩人开始交叉在对方超市偷东西。
先打出小票,再删掉购物信息
韩丽在王军工作的超市大概偷了3000块钱的东西,每次都走王军负责的进出口,偷的大都是日常用品。
王军每周都去韩丽工作的超市偷一次,德芙巧克力、鲁花一级压榨花生油、雀巢咖啡、特仑苏等可谓应有尽有。
王军偷了东西都去韩丽负责的收银处结账,韩丽把王军“买”的商品信息打印出购物小票,但都没有直接付钱。“等王军走了,我再取消这些购物信息。”韩丽说。
4月27日,超市一名厂家促销员反映在没有交易记录的情况下,商品丢失,这才发现韩丽及其男友的行为。
经查,俩人将价值24067元的货物非法占为己有。
两人双双获刑8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丽、王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昨天,这对情侣因职务侵占罪双双获刑8个月。(文中均为化名)
线索提供 高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