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钢 刘路 记者拱岩颜)大一新生入学在即,特困学生的学费有着落了吗?近日,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助学工程的通知》,首次由政府对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实施临时救助。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规定,凡我市低保困难家庭中被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其家庭无力支付入学报到费用的,均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困难救助。
低保残疾人家庭中被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其新生入学救助按《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的政策和标准执行,不享受此项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低保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都可以享受统一的救助标准:专科生2000元,本科生3000元。
符合申请条件救助对象,自8月20日起至9月20日向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及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的缴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成功后将通过银行一次性社会化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