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市交警大队强化“六个方面”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宣传活动
辉县市交警大队全力落实“牵手平安行”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社会资源,积极强化“六个方面”,大造社会宣传声势,使“牵手平安行”活动家喻户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强化对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企业,通过集中培训、发放资料、播放视频资料、上交通安全课、通报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同时,督促各企业团体在交通安全教育、车况自检等工作中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坚持驾驶员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纠正等制度,着力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强化对驾驶人宣传教育。为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大队定期开展的客货运企业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案说法等途径,提高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同时利用驾驶人教育基地、驾驶人审验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强重点违法驾驶人的培训教育,有力促进了驾驶人守法意识。
强化对公路沿线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目前辖区城乡结合部交通事故多发特点,大队结合“三访三评”活动及“牵手平安行”,组织民警深入乡镇对广大农民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常见违章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耐心讲解,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强化执勤点的警示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民警以辖区检查点为依托,在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驾驶员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提醒和教育驾驶人遵守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化窗口阵地宣传作用。大队将文明交通教育融入到各个环节,以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中队驻地为阵地,加强窗口单位的定点宣传教育。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挂图及宣传标语、横幅,更新宣传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其进行文明交通教育,提醒和教育广大驾驶员、车主和其他办事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增强交通违法人、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他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文明驾驶和文明出行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新媒体舆论,拓展宣传覆盖面。大队借助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主阵地,围绕“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利用“走进直播室”、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违法信息曝光等形式,不断强化对“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的报道和引导。(臧清献宋汉成)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