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溧水公务员撞死高三毕业生案”一审宣判,肇事者溧水县税务局干部甘培宏被确认酒驾,且肇事逃逸,后来为干扰侦查毁灭证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对其予以从重处罚。最终,甘培宏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今年6月24日晚,19岁的高三毕业生路斌被一辆轿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路斌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路斌高考结束后,靠打工赚钱减轻家庭负担,当晚刚下班,还没来得及回家查成绩就被撞了。
几天后,肇事司机甘培宏归案,根据事故认定,他承担全部责任。50岁的甘培宏是溧水县国税局的干部,自称逃逸是担心丢掉饭碗,担心吓到坐在车里的孩子。案件侦破后,甘培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来,甘培宏卖掉家里的房子,赔偿路斌家属52.9万余元,开庭前已经支付到位。
8月2日,溧水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甘培宏被指控涉嫌交通肇事、肇事逃逸且涉嫌酒驾。庭审中,案件争议焦点是甘培宏是否构成酒驾。甘培宏及其辩护律师认为酒驾依据不足。甘培宏强调自己是为面子佯装喝酒,含在嘴里后来吐掉了。不过,案发当晚与甘培宏一起吃饭的几位证人都证明,甘培宏喝了不少酒。案发后甘培宏曾找到某汽修厂老板,想让对方帮忙换掉挡风玻璃,老板也闻到他身上有浓重的酒味,而税务局一位协管员也证实,甘培宏当晚曾说喝酒撞人的事。综上所述,法院确认了甘培宏酒驾的事实,最终判处甘培宏有期徒刑6年。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张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