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隐性福利”,近年来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每一次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或质疑。如:位于北京闹市区、仅为市场价1/8的央企福利房,每月倒给500元话费的内部手机号,每年获财政补贴数千万元的机关幼儿园等。而最近的一个例子,则是审计署披露的:2011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
其实,隐性福利并不隐性,像福利房、一元钱自助餐、吃空饷、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等等,都是公开的秘密,并且长期存在,而媒体如今的报道,只不过是重新整理或者汇总而已,并无新意,但一经报道出来还是引得舆论哗然,民众炮轰。
究其因,隐性福利的大行其道,带来了多重断裂。首先,造成分配不公,拉大居民收入差距;其次,破坏社会公平,增加普通人的被剥夺感;最后,这些福利本应该属于全体民众,只让少数人享受,无形之中就加剧了其他群体的负担。
应该承认,相关单位不是不能发放福利,逢年过节发块香皂、粽子和月饼什么的,能够体现单位的温情,并无不可。但是发放福利应该有底线,还应该符合相关规定。像分配福利房明显违规,为何时至今日仍然存在?
不合理的隐性福利大行其道,甚至在一些单位愈演愈烈,原因显然在于制度威力不够。以福利房为例,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彻底废止了原先的福利分房制度。但是,一些央企熟视无睹,或者阳奉阴违,这与违规成本过低有关。推行福利分房,属于自肥,不被发现便高枕无忧,被发现了一般顶多叫停了事,官位无虞。而如果一旦发现违规建房和分房,就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使分房的所失远远大于所得,相关责任人还会冒险吗?
除了违规成本过低之外,隐性福利大肆存在还有两大原因,一是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权力过大,甚至处于失控状态,比如,中石化前老总陈同海每月挥霍120万!自己挥霍如此容易,以集体福利的名义花钱岂不更容易?
二是监督不够有力,特别是舆论监督,这源于权力操作过于封闭。应该说,给单位发不发福利,发放什么样的福利,都不能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自己说了算,而且,即便想发也应该公之于众,接受监督部门以及公众的监督,但目前看来,但凡违规发放福利的单位,并未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前不久,国家审计署发布报告称,中科院所属单位以项目名义发放近亿元福利,中科院表示一定认真整改问题。当时有一种声音认为,应该严肃惩处责任人,这是民意的体现。还有声音认为,隐性福利的存在,也与相关制度、政策不够清晰细致有关。为了彻底遏制和清理隐性福利,在健全法律制度的同时,就应该提振法律制度的威力。
王石川(江苏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