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岛核事故的“微博”讨论

2012年08月15日03:59  中国青年报

  @王晓:2011年3月11日14时左右,日本发生了9.0级特大地震,造成了福岛第一核电厂爆炸,并引发大量核燃料泄漏,给日本乃至邻国人民造成巨大的恐慌,引起全世界对核电安全问题的关注。如今,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1年有余,大家是如何看待核电的?

  中日政府组:

  @胡锦涛主席:中国将进一步采取核安全措施,确保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提高整体核安全水平,共同致力于提升本地区核安全水平。

  @野田佳彦首相:为了保卫国民的生活,应该重启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大饭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

  @全国政协委员陆启洲:我国能源需求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核电作为稳定、高效且可大规模利用的清洁能源,是我国降低对外能源依赖的重要战略,同时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日本共同社:福岛核事故“并非自然灾害,明显是人祸”。根本原因是由于日本监管当局和东京电力公司之间的关系“发生逆转”,导致“监视、监督机制崩溃”,因此“失去了预防核泄漏事故的最好时机”。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由于与日本福岛核电厂所处厂址条件不同,中国核设施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可能性极低。国家已制订了短、中、长期计划,要求和督促各民用核设施按期完成相应改进工作来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核电发展中应当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问题绝不能有任何松懈。去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务院针对中国核电发展提出要求,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中日专家组: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人类既然认识到核能的巨大潜力和价值,就不可能把它锁在抽屉里,关在笼子里,必然会努力去开发它、掌握它,使之成为人类的驯服工具,不驾驭核能才是真正的危险。

  @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质总量为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10%左右,且核泄漏已受到控制,辐射程度非常轻微,不会对核电站附近人群造成短期危害,更不会影响到周边国家。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福岛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必须大幅度提高核电站的设计和运转的安全标准,也就是需要把那种“千年一遇”的偶然事故也考虑在内,否则就不能“确保”福岛事故不再发生。而且这种“确保”,必须“绝对”确保,而不是“相对”确保。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名誉院长杨岐:发展核电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要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在设计、制造、建设、运行、退役、安全监管和应急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共同构筑安全防线。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陈炳德:加快《原子能法》出台的步伐,健全与完善相应的核法律法规体系,使之与核电建设蓬勃发展和安全监管的形势与要求相适应。

  中日学生组:

   @中国小学生“小小科学家”:希望日本小朋友依旧能开心地坐在课堂里,像我一样学习科学知识。等我们长大了,我要和日本小朋友一起把核电这只大老虎变成hello kitty!

  @日本福岛县小学生:放射线“很可怕”,有可能会让我死掉,但是我还是选择像四川汶川的小朋友一样勇敢。

  @中国中学生“生命诚可贵”:不要再让悲剧重演,继续发展核能的前提是保障人类的生命安全。如果有一天,核能的发展如果真的要以毁灭人类为代价,那么就不得不寻求更安全的能源了?

   @日本中学生“理性对待核事故”:面对流言蜚语和无数恐慌的眼神,我们必须学会坚强、学会自救。我坚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中国大学生“防患于未然”:为何总是出了事故后才认识到失误?国家应当高度重视公共问题,不要再出现“豆腐渣”工程,责任意识很重要,防患于未然更重要,老子有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锅之所伏。”如果能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保证未来的长治久安,那就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

  @日本大学生“To Be or Not to Be”:中国的鲁迅先生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们现在面临的是生存与死亡问题,还是生存与发展问题?值得深思。

   @王晓:古语有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福岛核事故带给人类的教训是惨痛的,留给我们的反思却可以让我们新生。屈原说过:“路漫漫其修远今,吾将上下而求索。”关于核能是否该继续发展的问题,也许只有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不过,勇敢地直面这个问题也是必须的。世界各国已经相继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走合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客观全面地认识自然及其规律,在认真审视人类社会发展史后,才能寻求到一条更好地满足自身及后代的生存与发展的生命之路。生命需要延续,生生不息,切不可为了一时的贪婪而葬送了整个人类!

  主办单位:

  中国青年报社 日本科学协会 人民中国杂志社

  后援单位: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日本友好协会 日本驻华使馆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特别赞助:日本财团

   赞助:全日空航空公司

  媒体后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日语部

  征文须知

  征文时间

  征文主题获奖公布征文奖励征文对象征文要求征文邮寄网上查询

  征文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等有效日期为准)。

  中国青年报社负责征集中文作品,人民中国杂志社负责征集日文作品。

  征文主题

  ①《中日交流中,那些感人的人和事》

  ②《福岛核事故之后,你怎么看待核电》

  二者任选其一。文章标题可自拟。请结合具体事例阐述,忌空泛议论。

  获奖公布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

  从2012年6月起至2012年11月,《中国青年报》将陆续刊登18篇获奖文章(即从6月起至11月每个月评选出3篇文章见报,请注意及时投稿)。

  待征文活动全部结束,由定评委从18篇获奖文章作者中遴选出6名一等奖获得者、12名二等奖获得者;然后,再从未见报征文作者中评选出24名三等奖获得者。最终评审结果将于2012年12月在《中国青年报》国际版上公布。

  征文奖励

  所有获奖者均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其中,6名一等奖获得者将被邀请于2013年2月访问日本;12名二等奖获得者每人获奖金2000元人民币;24名三等奖获得者,每人获奖金500元人民币。

  征文对象

  16周岁~45周岁的中国公民。

  征文要求

  (1)文章体裁不限(诗歌除外),使用中文写作,字数限2000字以内。

  (2)请参赛者务必附上个人基本资料(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和职业,以及有效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如有电子邮箱,也请提供)。

  征文邮寄

  (1)征文请寄:北京市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国际部;邮政编码:100702。(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征文”字样)

  (2)征文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uojibu08@sina.com(在邮件主题一栏请注明“征文”字样)。

  网上查询

  有关征文事项可登录“中青在线”网站(www.cyol.netwww.cyol.com)、“校媒网”网站(www.xiaomei.cc)进行查询。

  征文声明

  ①参加本年度活动者只能有一次获奖机会,参加过其他征文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能参评。

  ②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本次活动主办者所有,获奖作品不能参加其他同类征文活动。

  ③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④严禁抄袭行为,一经发现,抄袭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⑤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青年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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