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本质。50多年来,山西人大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树增强了繁茂的枝叶。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符合中国国情,也是最有效率的民主政治制度。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这个制度受到破坏,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任务十分繁重,面对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特别是各方面政治参与和利益诉求不断增加的新情况,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分化、西化和攻击,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绝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议会民主模式。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时刻保持思想上的清醒,立场上的坚定、政治上的自觉,坚持根本政治制度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重视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要更加重视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大职权范围、工作方式,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全面了解人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规范党委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及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党委制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要听取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山西正在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步伐,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需要开拓的勇气和伟大的实践。但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的时候,越要注意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转变不适应依法治国要求的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工作习惯,把坚持党的领导与遵守宪法、法律统一起来,自觉学习并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办事。要善于运用宪法和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