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4日联合发出通知,将对全省未经审批的幼儿看护点实行分类管理。其中,A类、B类可给3~5年的整改期,而C类将被取缔。
根据《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全省幼儿看护点将为A、B、C三类,A类为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至3年的努力达到办园标准的;B类为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的努力达到A类看护点标准的;C类为存在危及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
对其中达到A类、B类看护点条件的,按类颁发看护点许可证,对凡达不到A类、B类的C类看护点坚决予以取缔。对于经许可的A类、B类看护点,下达书面限期整改批复。整改期限A类为2至3年、B类为1至2年,对规定时间期满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则依次降类处理。(罗睿捷、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