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胡连松、郭万清、沈卫国、陈先森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作的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解正波作的关于《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政府应急办主任刘定明作了说明。刘定明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仍有待提高,应急管理工作十分繁重。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必要制定《条例》。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设区的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合肥、马鞍山、芜湖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5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张耀文作了说明。张耀文说,为确保修改后的选举法正确实施,保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依法进行,有必要制定分配方案。考虑到我省撤销设区的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造成合肥、马鞍山、芜湖市人口变动较大,有必要重新确定上述三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同时,为促进各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优化组成人员结构,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有必要重新确定设区的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金春忠就提请本次会议决定任免的有关人员情况作了说明。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倪发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管县广德、宿松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记者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