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金融意识的明显增强,对于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普及金融知识应常态化。随着收入增加,农民对金融的求知欲愈加强烈。然而,相当一部分农户,特别是老人,不知道如何将现金存入银行,仍旧把现金放在家里保管,容易遭受意外。他们缺乏假币辨别知识,偏远山区更是反假币知识的“盲区”。此外,农民普遍缺乏足够的金融风险知识,为亲朋好友提供担保、抵押时,多出于人情因素,较少考虑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一旦贷款逾期被金融机构起诉,往往后悔不迭。因此,金融单位在与农村客户打交道时,应反复宣传有关金融知识,特别是在承接担保、抵押等业务时,应不厌其烦地问清情况,提醒农村客户了解和规避风险。
支付结算应快捷化。外出务工农民越来越多,撤区并乡和网点合并,使他们急需的金融服务有时不方便,例如交通相对不便,网点数量少了,他们在城里所熟悉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快捷服务在农村有了欠缺。因此,应设立专项资金,在一些金融机构出现空白的乡镇,要帮助有关金融机构建设营业场所和结算网络;对在农村进行ATM、POS机、转账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类建设,应该予以财政补贴;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和中国银联的费用,则不妨予以补贴。
贷款期限应合理化。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期限主要为一至二年,三至五年的中长期贷款则很少发放。应该看到,发展效益农业需投入大量资金,现在的农户小额信贷,已不能适应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这些经营所需资金量较大,生产周期较长,有的要三五年,初期投入多、风险大。农户小额信贷,一是半年至一年就要还款,有的两三个月到期,与林业、养殖生产周期不太适应;二是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下,且贷款手续复杂。为此,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小额信贷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并考虑增加新贷款种类。(陈金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