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等个性交友平台“征婚”骗取钱财,给单身女性朋友造成伤害。近期,某地法院一连审理了7起以“结婚交友”为幌子的情感类诈骗案件,受害女性高达20余人。
年近40的梁女士,通过某交友平台与已婚男青年朱某相识,朱某谎称自己单身,经营着一家电子公司。在一次携手旅游住旅馆时,朱某与梁女士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朱某经常到梁女士家过夜。期间,朱某提出向梁女士借款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梁女士首次出借5万元给朱某,接下来又先后出借50万元。直到一次梁女士拨打朱某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位洪姓女子,梁女士这才发现朱某以相同手段,骗取了她和洪姓女子的感情和钱财。
王小姐的受害经历,同样源于情感诈骗。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的男青年余某,通过某知名婚恋交友网认识了王小姐,虚构自己经营连锁音响店、投资期货等,拥有多套小洋楼。交往一段时间后,余某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还信用卡欠款为由,让王小姐帮忙筹措资金。王小姐卖掉基金凑了7.5万元、又找同学借了9.5万元给对方。更离谱的是,余某谎称患心脏病,需要用金子煮猪心的土办法治疗,向王小姐借金首饰,并趁王小姐上班时拿走了她的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在同事提醒下,王小姐意识到可能被骗,打电话催余某还钱还金首饰,但余某却威胁要在网上公布2人的亲密照。直到案发,王小姐被骗20余万元及多个金首饰。
据了解,这7起情感类诈骗案件的被告人,均为文化程度不高的无业人员,其中6人文化程度仅有初中及以下水平,而女性被害人多为年纪较大的单身“剩女”。犯罪嫌疑人利用女性被害人急于结婚的心理,将自己虚构成收入丰厚、创业有成的“高帅富”,并以“做生意筹措资金”等为由对被害人行骗。
办案法官介绍,情感类诈骗案件隐蔽性较强,侵害对象有明确的选择性,基本为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单身女性或有特殊倾向的女性群体,此类型被害人较为注重感情,容易从感情上被他人所利用。因此,女性朋友在与异性陌生人交往过程中,要保持警觉,增强信息辨别意识;进一步交往时,应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不轻信对方提出的涉及金钱的要求,谨防“人财两空”。(项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