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谢银波)在昨日举行的深圳市基层文明创建和社会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印发了《深圳市基层(街道)文明创建和社会建设基本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测评体系》)。据悉,该评测体系的推出在全国尚属首次。
该《测评体系》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提出的惠民生、保民安、稳民心、聚民智、借民力、修民德六大社会建设内容为框架,依据文明创建和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设定,具体包括6个指标、29项内容、113条具体标准。以“惠民生”此测评指标为例,测评内容包括“生态环境”、“公共环境”、“公共设施”、“公共交通”、“文体服务”、“便民服务”6项,具体标准涉及居民对辖区绿化美化的满意率、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率等等。测评方法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暗访和相关人员现场访问)以及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和实地问卷调查)两种方式进行。为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将选择权威第三方机构实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