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陕西8月14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刘鹏)为适应刑诉法修改,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陕西省检察院近期对2011年1月至今年6月底该省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贯彻“上提一级”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陕西省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上提一级”审查逮捕案件338件。通过对10个市院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9个基层院,查阅卷宗200余册,召开座谈会19次,着重检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贯彻报请上级院审查逮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责情况及与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审查程序、讯问嫌疑人、法律文书制作、证据收集等四方面问题,陕西省检察院专门下发通报,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更新执法理念、转变侦查方式、完善侦查机制、提高侦查能力的紧迫感;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加强侦捕配合衔接,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沟通和交流;自侦部门要适应证据制度的修改完善,把侦查的主要精力从获取口供转移到全面收集运用证据上来,在办案方式上实现由传统人力型向手段现代化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