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成立两周年记事

2012年08月15日07:54  正义网

  

组班子

  红安老区行

<察室调研

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成立两周年记事

  检查工作

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成立两周年记事

  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成立两周年记事

  “城郊之星”评选活动

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成立两周年记事

  服刑人员家属送来锦旗

  2012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莅临武汉调研,一下飞机就直奔武汉市江汉区看守所,实地察看监区与讯问室,并在派驻检察室内亲自演试了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系统。城郊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爱华向曹建明检察长详细地汇报了武汉市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受到充分肯定。

  武汉是副省级城市,辖区内有32个监管场所,其中市级以上监管场所18个,是湖北省监管场所最集中的地区。为改变以往监督力量分散、级别不对称、专业监督人员调动受限,监督缺乏权威和力度的被动局面,武汉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报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决定,经湖北省检察院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于2010年8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从这一天开始,武汉市监所检察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成立城郊检察院是我市监所检察工作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进一步理顺监所检察工作关系,加强监所检察专业化建设,合理配置检察资源,增强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说。

  成立两年来,城郊检察院全面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被授予“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江岸区文明单位”、“武汉市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等称号,先后有10人次立功受奖。

  立身之本:严格执法

  监所检察业务是城郊检察院的立身之本。该院始终将业务建设作为全院的中心工作,积极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和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4月22日,该院驻武昌监狱检察室检察官苏功国和陈军在巡视监区时,接到服刑人员李某的申诉信,反映其刑期计算存在错误。“李某2003年因抢劫罪判刑入狱,时间已经过去8年多了,查档案颇费了一番周折。”苏功国回忆说,接到申诉后,他们立即到当年办理李某案的公安机关查找档案,但经办警官早已调离,他们又多方联系找到办案警官,核实情况后又奔赴法院进一步了解情况,最终确认李某当年被刑拘前还曾被行政拘留过,其折抵刑期少算了4天。经沟通,法院当即作出刑事裁定,将李某多算的4天刑期依法予以纠正。从苏功国手中接过裁定书时,李某激动不已:“没想到这么快就改过来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2011年3月至5月,城郊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监外执行暨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他们派员深入全市13个区的司法所和派出所,对全市270余名保外就医对象进行全方位摸底和筛查,从中挑选出70余名重点对象,由法医进行面对面目测检查,再从中确定12名重点复查对象,要求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复查。通过层层核查,最终发现4人保外就医条件消失,随后协调公安、法院、监狱共同配合,将4人及时收监。在这次专项活动中,该院还发现监外执行罪犯脱管6人、漏管48人,并依法督查纠正;根据发现的问题,向相关监管单位提出检察意见32条,并督促其整改。

  这样的专项活动,城郊地区检察院每年都会开展一次。正在开展的2012年的专项活动已发现脱管1人,已经实施网上追逃;发现漏管8人,已全部重新纳入监管;发现保外条件消失2人,已依法收监。

  据统计,近两年来,该院依法对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10436人次进行审查监督,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的提出纠正意见103件。其纠正假、减、保不当的数量比前两年总和翻了一番。通过全程把关、过程控制,确保刑罚的正确实施。

  2010年8月,城郊检察院接到该市口区公安分局民警胡晶的一封信,对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服刑人员李某的减刑申请提出异议。胡晶在2004年的一次执法活动中被李某等人打伤致残,李某后被判刑入狱。2009年底,琴断口监狱呈报了对李某的减刑申请,此时胡晶未得到任何赔偿。城郊检察院审查认为,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是减刑的基本条件,李某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直未履行应该履行的民事赔偿责任,不符合减刑基本条件,依法不应获得减刑。为此,该院建议监狱暂停李某的减刑资格,撤回减刑申报材料并认真做好罪犯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监狱采纳了该院的建议。同时该院还与口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要求查明李某的财产情况并协助做好李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赔偿责任。2010年9月,李某家属向法院缴纳了首笔赔偿金20万元。

    严查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派驻监所检察院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城郊检察院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一线作用,加大办案力度。2011年5月,湖北省检察院督办函反映:湖北省某监狱违法保外就医,致使罪犯高某在保外就医期间连续作案犯下多起严重罪行。

    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组成以职务犯罪侦查局为龙头的办案专班。在检察长张振国统一指挥下,专班成员多次奔赴外地调查取证,收集大量书证,询问证人达20余人,一举查办了某监狱刑罚执行科闻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以此为突破口,该院先后立案侦查监狱职务犯罪案件2起,在全省监管场所引起震动。在办案的同时,该院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在罪犯保外就医呈报、审查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并提出了详细、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据统计,建院以来,该院已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追缴赃款300余万元。

    2011年10月18日,城郊检察院成立了武汉地区监管场所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吸纳首批会员77个,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场所各部门优势,形成社会化预防格局。协会成立以来,通过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在监管民警中经常性地敲响预防警钟。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对涉案单位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提出切实管用的预防对策建议,促进监管单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12年3月,该院创办了《监所职务犯罪预防》杂志,受到广大监所干警的好评,预防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与覆盖面不断加强。

    强身之策:规范管理

    城郊检察院的格局和特点是“小机关,大派驻”。11个派驻检察室长期在外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如何带好队伍、打好根基,是摆在该院党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经过认真分析,该院提出“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强监所业务指导,开展检务督察,实行绩效管理三结合”的管理模式。

    该院先后出台民主决策、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党建廉政、后勤保障五大类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都在约束之中。同时制定《岗位责任流程》、《监所检察工作流程》等程序性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绩效管理考核细则》,详细规定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区分共性目标、业务目标和争取目标。以检务督察为主要手段,严格按考核内容计分,一季度一评,年终总评,“软件”工作“硬化”管理。绩效考核做到“三结合”:内部自查与开门评查相结合、督察与整改相结合、督察与年终奖惩相结合。

    2011年年终考核,该院11个派驻检察室、6个内设机构中,有两个不达标。对这两个不达标部门,该院严格按绩效考核规定处理,两部门的每个干警被扣除目标管理奖2000元,在全院干警中引起了不小震动。大家感慨:“院里是动真格了,是真抓、真管!”

    城郊检察院落实检务督察制度的主要工作形式是现场督察和电话督察、定期督察和突击督察相结合,主要督察派驻人员在岗、履职、检容风纪、执行“禁酒令”、检察室环境卫生等情况,对工作中的亮点给予充分肯定,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纠正,并及时将《检务督察情况通报》发布到局域网上。

    “再好的制度不抓落实也是一句空话。”检察长张振国强调:“要以检务督察、绩效管理的手段和措施,狠抓队伍作风纪律和规范化建设。”他多次要求督察人员“坚持原则,不要怕得罪人”,因为“党组是你们的坚强后盾”。

    “周谈,月选,季评”是该院又一项富有创新特色的工作机制。每周四,该院将派驻干警集中起来召开“监所业务例会”,布置工作、汇报思想、交流学习。每月开展一次“城郊之星”评选活动,评出1名在业务工作、执法办案、探索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干警,予以表扬奖励,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点评大会,总结工作亮点,改进工作不足,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干,形成向上、干事、担责、争先的浓厚氛围。

    “点评一季度工作,总的感觉我们的队伍有三个可贵之处:一是责任心强,二是能吃苦奉献,三是遵章守纪好,全院上下逐渐形成了争先创优、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11年4月28日,张振国主持了第一次季度工作点评大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不留情面地指出有的干警存在学习热情不高、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保密意识不强等问题。“这是一种推动业务和队伍建设的手段,目的就是发扬成绩、纠正错误,用‘高标准’和‘严要求’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执法规范。”张振国说。

    虽然有挨批的“风险”,但干警依然觉得:“这样的会议和点评很受用,既肯定了做得好的地方,也让大家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知道今后该从哪方面改进,把工作做得更好。”

    城郊检察院的职责定位,决定了其必须一手抓自身建设,一手抓指导区院的监所检察工作,进而推动全市监所检察工作协调、平衡发展。

    2011年4月,城郊检察院联合武汉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现场会。来自全市检察系统的监所检察官和司法局社区矫正干部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模式得到充分肯定。在城郊检察院的大力推广下,目前,武汉市各区检察院已经全部建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室,人员、机构设置、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武汉市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成为该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工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该院还积极开展派驻检察室等级达标创建活动,指导各区院在派驻检察室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进一步规范自身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督水平。12个驻区看守所检察室中有6个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走在湖北省前列。

    此外,该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以及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市监所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与理论素养,组织编写了《监所检察法律法规实用手册》等供全市监所检察人员学习使用。他们还研究通过了《对区院监所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作为对各区院监所检察工作评价、衡量的标准,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氛围,促进全市监所检察工作上台阶、出成效、结硕果。

    发展之基:一流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首先加强班子建设。城郊检察院党组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办案,以勇争一流的拼劲激励干警,以忘我工作的精神感染干警,以敢于担当的魄力带领干警,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2011年腊月廿九晚11点59分,该院副检察长王爱华依然清晰地记得这一特殊的时间点——睡梦中的她接到了驻汉阳监狱检察室主任的电话:服刑人员杨某突然死亡。除夕一大清早,王爱华就带着驻监人员和法医赶到事发现场。尸体检查表明:死亡没有外力因素引发,而是疾病所致。

    “尽管排除了非正常死亡,但发病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延误病情的情况?节前敏感时期,我们不得不予以高度重视。”王爱华说。检察官又找到杨某同监室服刑人员、值班民警以及监狱医院的医生,进一步了解病发经过。经查阅值班日志、病历记录等材料,得知杨某是一名患有3级肺结核的老病号,病发时咳血严重,因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最终确定杨某系正常死亡。

    调查中检察官发现,监狱对患有疾病的服刑人员存在监管不细等问题。针对问题,该院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监狱对病患加强监管和救治。监狱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不仅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问题,还对所有病患进行全面筛查,根据不同病情采取不同措施送医治疗。

    除领导班子当好龙头外,该院还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院机关党总支和监所、职侦、综合三个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创新党课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红安老区行”、先模事迹报告会、“爱心助学帮困”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

    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等廉政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治庸问责”长效管理机制,用铁的纪律管理和约束队伍。

    为“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该院把文化育检引入检察队伍管理,努力搭建沟通、教育培训、廉政文化、兴趣培养、才能展示、科技运用、改革创新、畅谈、文化宣传等九个平台。通过平台的搭建,重点倡导学习、细节、干事、协力四种文化。

    2011年5月,城郊检察院给每名干警发放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要求大家仔细研读并撰写读后感。之后不久,该院举办了《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演讲比赛。比赛现场,经过挑选的8名干警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与体会,展开了生动的演说。他们有的阐述了细节在驻所工作中的重要性;有的号召全体干警做一个在细节上精益求精的执行者;有的引经据典,对工作中践行细节理念提出了建议,赢得台下阵阵掌声。最终,驻女子监狱检察室王亮、驻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张丽霞、驻汉阳监狱检察室王珲三名干警分获一、二、三等奖。

    “监所检察工作十分繁杂,只有从细节入手,才能发现问题,使监督、管理到位。举办这样的活动,就是要让干警认识到,工作中必须注重细节,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严格要求,否则小事也会酿成大错。”张振国谈及举办此次活动的初衷时说。

    正如干警王亮在演讲中所言:“监督就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督促他人解决问题的过程,不从小事入手,难以发现问题,不深究细节,难以提出问题,不攻坚克难,难以解决问题。只有把这些工作做好了,将无数个细节串联,才能形成整体效应,打出监所检察的品牌。”

    翻开城郊检察院《典范之路》宣传册,2011年的十个“城郊之星”中,既有临近退休却仍然兢兢业业的老同志,也有理论功底扎实、敢于大胆创新的检察新兵。

    张振国说,制作这样的宣传册,就是为了“大力弘扬先进人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全院干警的创业热情,把自身的聪明才智全面展示出来,把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

    从《典范之路》宣传册,记者仿佛看到了城郊检察院成立两年来的坚持:“公心用人”、“铁心管人”、“爱心留人”,能者上庸者下;决不提拔重用工作责任心不强、能力不足、作风不严、业绩不佳、群众基础不好的干部。是啊,正是这种坚持,才能形成提拔重用有能力、有责任心、有业绩的人的用人导向,给能干事的人提供舞台,进而激发整个检察队伍的活力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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