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合肥的范女士一下买了三份人身保险,最终交不起保费,她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中的一份保险合同。昨天,在法院的调解下,范女士终于卸下了沉重的负担。
家住合肥的范女士分别于2007年9月3日、2008年4月7日和2008年4月17日购买了三份人身保险,但是在高额的保费压力下,范女士实在不堪重负。今年初,范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保险合同的签订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判决自己与保险公司2008年4月17日形成的保单无效。
经过法院调解,保险公司考虑到范女士的实际情况,同意解除一份保险合同,一次性退还范女士保费18000元。
郑丹丹 王鹏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