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重灾区”禁止乱采滥挖
记者吴永隆
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10月1日起,《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将正式施行。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水利厅共同举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颁布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未来,我省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我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38.62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42.58万平方公里的91%。据有关研究表明,全省每年流失5.5亿吨的泥沙,相当于每年损失耕作层33厘米厚的耕地360万亩。据统计,目前,我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6万平方公里,兴修梯田3236万亩,建成小流域坝系14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700多个,监督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近44亿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9亿元。针对我省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条例制定了多项具体的预防措施。严格规定了地貌和植被的保护措施。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严格保护植被、沙壳、结皮等。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滥挖虫草、苁蓉、锁阳、甘草和麻黄等。
同时,明确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前置条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审批核准,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许可手续。生产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备案。审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