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高考生逃逸 法院认定为酒驾
肇事公务员获刑六年
国税科员撞死高考生一案,南京溧水法院于昨日宣判,一审认定其酒驾的事实,在他卖掉房产并赔偿52万余元后,决定判决其有期徒刑六年。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甘某曾一再否认酒驾事实,指出虽然朋友都在喝酒,但他喝到嘴里就吐掉,真是一点酒都没喝,试图求得法院轻判。
但是检方调查到,当晚和甘某用餐的好友,全部称他喝了白酒四两多;汽车修理厂的师傅也供述,当晚在他身上闻到很浓的酒味。
综合各项证据,法院审理认为,甘某确实为酒后驾车,但认错态度较差。
鉴于在案发后,他已及时卖掉房产,赔偿受害人家属现金52万余元,按规定可酌情从轻处罚。但由于甘某的身份为公务员,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且为酒后驾驶,法院决定重判。
综合各项因素后,法院决定判决其有期徒刑六年。
菲菲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