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各阶段校安工程工作任务,真正把中小学校舍建设成为最安全、最优质的工程,让群众放心、家长安心、老师舒心、学生开心。
这个县自2009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并结合该县实际,制订了《凤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了校安工程集体办公长效机制,落实了定期会议制、岗位负责制、分片包保责任制等日常工作制度,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会商,实现了高效解决。
在工程实施中,这个县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实行招标“双控”制,即:控制中标最高和最低限,符合控制范围内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格方可中标。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上,规定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确保工程建设前期管理工作的合法化、规范化。同时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成立了工程管理巡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跟踪总结工程进展情况,确保了工程质量。在校安工程资金管理中,这个县采取资金“双审”制度,确保了校安工程资金的有效使用。
目前,全县公办学校校安工程已完成:2009—2010年共完成校舍加固改造75栋,总面积104455平方米;重建项目37个,总面积20441平方米。2011—2012年实施校舍加固项目110个,面积99355平方米,已于2011年9月6日全面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重建项目39个,面积30470平方米,主体工程均已完工,部分标段单体已竣工验收。全县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已完成:经抗震排查鉴定及综合评估,确定全县8所民办学校16栋建筑单体(面积23750平方米)需抗震加固,现加固工程已全面实施,计划于8月25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通讯员耿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