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霁
近日,长航公安局上海分局水上勤务大队接到报警,宝杨路1号作业码头处突现许多条纹斑斓的“花蛇”,船员和码头工人受惊不已。随后,民警将已捕捉到的百余条活蛇,移交宝山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哪里冒出来这么多“花蛇”?据调查发现,这批“花蛇”是某组织的放生活动。据介绍,该“花蛇”系火赤炼蛇,有一定毒性。
近年来,盲目放生或致当地物种变化、或影响当地人生活、或刚放生便被他人捕杀的新闻频频现诸报端,不得不让人捏一把冷汗。
就在这个月初,上海长风公园的湖水突然变臭了,清洁工还从河中打捞出很多死鱼,据公园绿化管理部门表示,湖面出现大量死鱼主要是游客放生的;而在今年6月1日,曾有十余名北京放生客来到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放生了数千条蛇,大量的蛇爬进该村引发村民恐慌,全村男劳力均放下农活加入了“打蛇行动”;还是在今年,4月21日,曾有人在福山区门楼镇肖家村的大庙山上放生了大约百只狐狸,给村民生活带来困扰,引来了村民漫山抓捕,这些被抓获的狐狸都被村民卖给了养殖场……
放生本是善举,是为了救护那些被擒、被抓、将被宰杀、危在旦夕的“小生命”,体现对生命尊严的维护,提升对物种的保护和环保意识。然而,由于不少放生是个人或自愿组成的民间团体的自发行为,缺乏或根本不具备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到头来,反而成了好心办坏事——盲目、过度放生可能带来不同的结果,放生动物被放在不适合它生存的环境中死去;放生动物是外来侵略物种,威胁其原有物种生存;放生动物身上携带的疾病很容易成为外来入侵物种,这些疾病很容易传到当地其他动物身上,最终影响到放生区市民的安全。要知道,放生也要有度,不要为了放生而放生。
我国相关法律对放生这一行为规定早已有之,但并不全面。其中,《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表明,放生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要分别到国家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报批等。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目前,对于放生存在的“盲目”、“过度”、“无约束”等情况,当地政府和景区应先行法律一步,在该怎样放生,哪些物种能放生等一些方面给人们做出明确指引。而对于好心人士,在放生动物前,一定要细致地了解放生地的自然生态情况,是否适合某些物种的放生,是否可能会引起物种的不平衡。
放生不能一“放”了之,爱心也不能仅凭冲动和本能,多方面了解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才不会让放生失去原本的意义,才能真正地将爱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