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暴雨受损车辆获赔2000元 评:赔偿不应一刀切

2012年08月15日14:15  中国广播网 微博

  【导读】北京7.21暴雨中京港澳高速受损车辆每车获赔2000元,车主认为得不偿失。8月15日,经济之声评论:赔偿不应“一刀切”了事。

  中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三个多星期前的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中,一百多辆途经京港澳高速南岗洼路段的车辆被淹。这些受损车辆如何赔付?今天媒体报道的最新消息是,首发集团给出了具体赔偿方案,受灾车主每人获赔2000元。

  首发集团和受损车主签署的这份协议,是经过首发集团、北京保监局以及交通部门等多方共同协商而来的。协议中提到,在“7·21”特大自然灾害中,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甲、乙双方形成通行服务合同关系,甲方作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按照公平原则,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

  首发集团发布的赔偿方案具体是这样的:每人赔偿2000元,有保险的车辆赔偿保险金,其余一切问题走保险程序。没有保险的车辆,首发集团将以每月千分之六的折旧率计算后给予车主相应的赔偿。对于这个赔偿方案,部分车主认可并已签署协议拿到赔偿金,但高档新车的车主因为对赔付金额不满意,没有签署。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保军律师评论这个话题。

  暴雨中车辆进入高速路被淹受损,这其中既有天气的不可抗力,又有高速公路的管理漏洞,可能也有驾车人自己的判断失误,这么多因素交织在一起,赔偿责任到底应该如何划分?一些受损车主要求高速公路运营方,即首发集团赔偿全部损失。张保军认为,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张保军:驾驶员上高速公路以后实际双方建立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对于服务的管理方就是提供方,他应当有义务保证车辆安全快速顺利的通过,假如他违反了这样一个约定,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导致车辆受损,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应有之意。至于不可抗力问题,7·21这种特大暴雨灾害确实在历史上比较少见,但是对不可抗力,法律上定义是不可预见并不能克服,从7·21暴雨导致京港澳车辆被淹的受损度来看,对路面积水有可能发生车损的危险和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当时如果采取合理的措施,如封闭高速公路灯,这个损失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虽然暴雨是不可抗力,但就具体合同和履行来看,不能用不可抗拒来免除或减轻管理方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首发集团作为服务的提供方和运营方,他负有全部责任,应该对他导致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损失是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经过二十多天的协商制订出的,这份首发集团和受损车主的协议中说,承认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同意与车主们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发布的赔偿方案是每人赔偿2000元,有保险的车辆赔偿保险金,没有保险的车辆,按折旧率计算后给予相应的赔偿。这个方案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如何评价这个方案?

  张保军:我觉得,首先,关于共同承担责任,这个措施欠妥当。在损害发生的过程中,运营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不是由运营方和车主共同承担损失问题。这是第一点我要说明的。第二,这个方案有两个问题,第一是他采用了一刀切的做法,不管车子状况也不管实际车子的损失情况,都采取统一的方式进行赔偿,一刀切的做法不太合理;第二,这个方案实际只赔偿了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如购车税费、车子具体的折旧问题、价格贬损问题实际上没有进行赔偿。

  天气因素确实是不可抗力,但它造成的危害,特别是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当中对于车辆造成的危害应该是可以预见的,而且通过相应的管理是可以避免的,所以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另一方面,既然危害是可以预见的,那么是不是也存在驾车人自己判断失误?张保军认为,既然高速公路在暴雨之下可以通行,这就给了驾驶员预期,这个路段是安全的。

  张保军:不能对驾驶员施加太高的义务,对于驾驶员来说,在正常情况下高速公路可以正常通行,发生了暴雨依然可以通行,驾驶员可以预期,我可以安全的通过这个地段。

  受损的一百多辆车中包括奥迪、路虎等高档车,而且使用年限在两年内,车都很新。不少车主表示,对于使用年限长,而且价格不高的车辆来说,赔偿方案基本能接受。但使用年限短的高档车主说,他们的车辆购置税、车饰以及其他额外花费很高,但得不到赔偿。对于高端车和低端车之间数十万的价格差别,赔偿方案“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如果车主对这个做法不满意,他们应该怎么办?

  张保军:“一刀切”没有考虑车子不同或受损的实际情况不同来制定赔偿方案,而且只赔偿直接损失,对于车辆购置税问题,车辆的价格的贬损问题,每个车子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所以我觉得应该分别对每辆车进行鉴定,或采取合理的措施对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这方面车主有两个选择,一,假如车有保险,他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当然保险公司只能赔偿直接损失,购车税、贬值损失是没法赔偿的。第二种方法是可以找首发集团,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行为给车子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本身的直接损失,也包括车辆的购置税、贬值损失等其他相关的,如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

  对于装饰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损失有一个可预见的规则,所以在合同建立的时候有可预见的损失,而购置税、贬值损失是可以合理预见的,但每个车子的装饰不太一样,首发集团也很难对车子的装饰情况进行预料。装饰方面想要直接评估会稍微有一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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