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朱超报道:两窃贼窃得财物后准备逃离现场,见义勇为英雄朱贤度看见后上前阻拦,被案犯捅成重伤甲级。8月1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捅伤朱贤度案犯王某一审获刑十三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犯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3月10日,被告人王某、吴某经事先在电话中预谋,决定到南昌市人民公园内进行盗窃。当日下午15时许,两人来到人民公园老年活动中心长廊处,见被害人杨某(女)将一女式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72元、女式红色钱包1个、千百度眼镜1副、红色翻盖手机1部及银行卡6张等物)放在身边后,与朋友坐在长廊内聊天,之后由被告人吴某在一旁望风,被告人王某趁机将上述提包窃走迅速离开。被告人王某把提包内的现金472元及手机掏出来放在自己身上,将提包及包内其他物品遗弃在公园内的垃圾筒内后,与被告人吴某会面,并将所窃得的手机给了吴某。
两案犯盗窃他人财物的过程被朱贤度发现,朱贤度随即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了公园南门附近的保安人员,要求他们帮忙抓住小偷。但此时两案犯正向公园南门走去准备逃离,朱贤度便冲上前去,将被窃贼之一王某抱住欲阻止其逃离,另一窃贼吴某见状趁机逃跑。王某为挣脱朱贤度,用随身携带的跳刀朝朱贤度腹部连捅两刀,致朱贤度腹壁动脉断裂、回肠破裂、右食指肌腱断裂等多处损伤,后在朱某、刘某等学生及公园保安员的帮助下,王某被制服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吴某抓获归案。两被告人归案后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缴获涉案现金人民币472元、女式红色钱包1个、千百度眼镜1副及银行卡6张,并已发还被害人杨某,红色翻盖手机1部在被告人吴某逃跑中遗失。涉案赃物经价格部门鉴证,共价值人民币710元,朱贤度的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甲级。朱贤度和5名中学生面对持刀小偷毫不畏惧,合力制服小偷的英雄事迹被广为传颂,今年3月份,朱贤度被授予“江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