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余讯记者何琪报道:《新余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9月起实施。记者15日获悉,该《办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对举报案件查实后,会给予举报人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或证据与调查处理的事实结论相符合的程度,分为一、二、三3个等级。有罚没款收入的,分别按罚没款收入金额的5%、3%、1%的比例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罚没款收入,但已实施行政处罚的,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