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有点大。还是想说说,是因为最近的经历和新闻。
父母在,不远游。我远行多年,游离父母很远。难以贴身尽孝,抱愧老父老母,是长久的痛感。
前几天,我带着小女,回江苏老家,陪在父母身边。酝酿很久的回乡尽孝,感觉做得并不好。不见抱愧父母,见了愧疚更多。
对照日前出炉的新“24孝”行动标准,觉得更内疚。那上面写的条条款款,我要么没有做,要么没法做,要么做得不好。
我父母是农民,不识字,没文化,也没爱好。我做不到“教父母学会上网”,想“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他们没兴趣;很想“带父母做体检”,他们怕花钱,死活不同意;最后只能“亲自给父母做饭”,悲摧的是,我只会做川菜,他们吃不下。
如果能“和父母做交心的沟通”,标准化的行动,可以看淡。问题是,行动很难,“交心”更不易。我心里也藏有困苦,没办法说给父母,说了,除了给他们增加担忧,无济于事。于是,只能装着自己在外过得还不算坏,装着很大方地给他们发红包。
这两年,我一个人又上班,又带女儿,日子过得难。我父亲重男轻女,不孝到底有哪三种,他们可能不知道。但是,没有儿子,是他心中最大不孝。对我来说,女儿已完全支撑我的未来人生。他们与我“交心”,无非是让我再找女人,生儿子。
他们说得动情,我听到闹心。尽孝这事,有心无力。于是,和父亲在一起,能做的,就只有两个字——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一瓶接着一瓶,把他放倒之后,彼此都轻松。哼哼哈哈,没心没肺,可以数落他那些“孝道”的不对。那一刻,像汪曾祺说得那样——多年父子成兄弟。
梁漱溟称中国文化为“孝的文化”,我很认同。我很传统,老版的《二十四孝》,都深深打动我。奉养父母、爱亲敬亲,这种人伦关系,应是永恒不变。新“24孝”,更加符合现代文明,当然是好东西。
问题只是,有行动标准,就能让人做出行动吗?爱父母,却未必成为好子女。现在我们怎样去尽孝?这不是小问题。孟子曾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成员之间,有彼此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需要法律制度来支撑。作为个体,为人子女,也必须懂得如何去以自己的方式尽孝。
胡适也说过,孝道是中国的人文教育。我既是儿子,又是父亲。想着如何去尽孝,又想到鲁迅那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说,“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从我分离,走向独立。在走向文明与自由的今天,子女在父母面前,不能再简单地“跪着”,或者盲目地“蹲着”了。能做的,应做的,还是最大程度帮他们走向自由与独立。
父母在,仍远游,这样的子女,就算自己没能力做好那些尽孝行动,还是应耐心帮助让父母明白,在这个开放、自由与文明的时代,家庭应靠怎样的文化、情怀、道德、伦理来维系,每个人应如何去寻找各自的独立与自由,包括现实的,也包括精神的。我遗憾的是,当时连说这些的耐心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