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鹃) 近日,省政府决定,商南县、神木县、富平县、扶风县、旬阳县、彬县、志丹县、凤县、高陵县、勉县等10个县为“2011年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各奖励50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并希望各地要以县城建设先进县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提升城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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