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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