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某大型企业使用致癌工业盐造上万箱酱油”的新闻报道令著名酱油制造商海天公司“躺着中枪”,声誉和销量迅速下滑,但实际上报道指称的是威极公司。
8月14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酱油门”案进行公开审理。原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以被告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威极公司)涉嫌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将其告上法庭。
今年5月22日,广东某媒体刊登的一则消息称,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的某大型调味公司购买760吨致癌工业盐水造上万箱酱油。由于报道中没有具体点名涉事企业,但“某大型企业”及“杨和镇”等信息让公众直接将其联系到同在此地设厂的海天公司身上。海天公司决定以起诉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今年6月6日,海天公司正式提交诉状。
诉状中称,1994年2月,原告就已取得了“威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被告是在原告注册“威极”商标的4年后即1998年才登记成立,企业名称中则以“威极”为字号。
原告海天公司认为,被告威极公司的行为涉嫌侵害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