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巍
私德很近,公德很远。
近期,在网络中炒得一塌糊涂的一则旧闻便是老外在宁波街头随地吐瓜子壳,有图有真相,不由得不信。然而,更让人咋舌的是,当这一行为遭到旁人劝阻时,老外却不以为然地表示“没事,这是中国,你看谁都是这样的!”好一句“这是中国,你看谁都是这样的!”
在此之前,以左右开弓及独特杆法著称于世的斯诺克球手罗尼·奥沙利文,亦曾在斯诺克中国公开赛发布会上当众抽烟。当中国记者问及是否会在英国有类似举动时,得到的回应却同样令人瞠目结舌,“在英国室内禁止吸烟,但我感觉在中国似乎可以随心所欲。”又好一句“在中国似乎可以随心所欲”!
书空无语。
近乎冠冕堂皇的理由,宛若肆意添加的防腐剂。《礼记·曲礼》道,“入国而问俗。”仅仅是因为在中国这一国度,不雅之举便可以登堂入室,蜕变成日常惯性行为?
奥沙利文之流固然言行粗鄙,却倒也有几分诚实。“桔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为枳”,为何他乡恪守的公德到中土却是千机变,被抛于九霄云外?落寞中,在指责这些“国际友人”在华公德低下的同时,是不是延展一下我们对造就“似乎可以随心所欲”背离公德的“本土资源”?
公德与私德,相伴而生。
梁启超在《新民论》尝道,“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而他在《论公德》中更哀呼,“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
扯下层层裹遮的马甲,何谓“公德”?顾名思义,“公共道德”是也,亦即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品质。与“公德”相对应,“私德”则剑指私人生活中的道德品质。
私德体现人性的真实与率直,欣然自得。
公德表征群体的宽容与豁达,熏风解愠。
或许,公德更像一面镜子,镜内镜外,或原形毕露,或德为人表。
然而生活中,道德公私不分的例子好像却随处可见。以随地吐痰为例,干净整洁的街道,不消片刻,地上大多污迹层层。但倘若是自己的私属空间,则是另一番对待。风靡孩童的《喜羊羊与灰太狼》中,即便灰太狼诸多不适,想要随地吐痰的念头却最好即刻打消,否则红太狼祭起的平底锅可不是摆设,一阵噼里啪啦,鸡飞蛋打。
吐痰于公共场合有辱公德,而三尺狼窝的私德却是舍不得让其蒙蔽一分。无怪乎,常有人悲怆地发声,国人有私德而无公德。
痰甚是不雅,而有关痰的一则公德与私德典故,不但关乎个人清洁,亦牵系国体家面。话说1896年,时称“东方俾斯麦”的李鸿章奉旨前往美利坚公干。在华盛顿国立图书馆,李中堂因被拒绝在馆内抽烟大为不悦,随口吐了一口痰在门口。然而,这不堪的一幕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执意要求其清理所吐之物。李中堂欲使随从代而为之,工作人员却坚持个人行为责任自负。事情最后的处理结果以罚款草草了事,只是不知道这笔额外支出是否以公款充支。
可惜当时尚无胶片载录,中堂大人青一阵、红一阵的气血翻腾只能凭借想象了。或许,“君子贞而不谅”,大丈夫不拘小节,这样的经历对于一朝大学士不过是件不值得一提的琐事。须臾之间,公德与私德在蓝眼睛白皮肤的洋鬼子面前双双失守。更着实尴尬的是,这则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已被记录在案,抵赖不成了。
这丢失的不但是中堂大人不讲个人卫生的公德,还有其要求下属代为的公德,自然还有维系满清国威的公德。外交无小事,虽然甲午海战的耻辱已让“中央帝国”在列强面前脸面尽失,但堂堂一国大学士言行举止的严重失态,仍不啻于在破损的国耻伤口上再涂抹一些盐巴,惨淡地发白。
虽是百年已过,但有私德无公德仍梦魇般渗入在国人言行举止之中,尤以衙门作风为甚。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仍不罕见的今天,所谓公事公办大凡会依法定或行规的时间与程序处理。乍一听,煞似公平,却殊不知这同件事的办事时间长短与程序的简繁却可能因人而异。若你我“兄弟”相称,自然一体,“你的事便是我的事”。即便不认得本人金身,只要是七大姑八大姨扯得上关系的,免不了“高看一头,厚爱三分”。若是少了这层关系,按规定流程公事公办时,少不了冷板凳的待遇。这便是私德的“神妙奇特”。
一盏浮生,“道德”无非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及规范。唐代韩愈尝道,“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仁”与“义”结合而为道德,而“仁义”似乎更多体现出对公德的尊重和对私德的克制。
《韩非子·五蠹》曰,“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老子魂牵梦萦的小国寡民已然成为追思,“逐于智谋”与“争于气力”虽是无可奈何,却是不争的事实。难怪孔子哀叹,“知德者鲜矣”。私德与公德的背道而驰,实为道德之殇。虽不见愈演愈烈,但偃旗息鼓却看似遥遥无期。黯然神伤中,“公德先坏”的名声却早已狼藉在外,便是老外亦是见怪不怪,入国随俗了。
公德与私德的背离,折射出私团体狭隘的自我满足感。在自行搭建和经营的小团体之内,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利益俨然成了人际关系的润滑剂与稳定剂。随着社会不断演进,联系彼此的纽带已不再局限于血缘、姻亲、师生、邻里、爱情及友情,而衍生至同事、上下级、客户、同乡等群党,私德的地位和效能愈加显现,不时被无限放大。
公德与私德,孰先孰后,孰轻孰重?
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拼爹怪相便是私德扩充之一例。2012年6月,一则《武汉公路处特权招聘领导子女,布衣子女路在何方?》引发网络热议。据该市公路管理处人事教育科证实,录用的7人中,确有4人为处领导干部子女,还有1人为下属交通局副局长之女。时隔一日,迫于舆论压力,该处上级主管——交通委员会便紧急介入调查,“确有该单位4名干部子女参与应聘,不符合有关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已取消应聘资格”。
当舔犊情深的私德遇到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人才的公德时,二者之间的冲突油然而生。数天之内,涉事方从抱薪救火到柳泣花啼,事件演变得令人无不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伪善的公德至上论一向是我们坚决反对的,这既违反了人性中对私生活规则的界定,亦混淆了公德与私德的界限,其结果可能是“狠批私字一闪念”再现。无意过多指责这些父母的私德。换位思考,为人父母,我们脑海中是否也闪过这样的念头?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私德可以无边际地蔓延和扩伸,甚至可以触犯公德底线。
尽管并非人人能都成为公德的天使,但却不能不防备有人蜕变为私德的魔鬼。
正如林肯所言,“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无论私德抑或公德,都离不开规范的气息。尽管界限不时模糊,但关键在乎分寸感的把握。
凡尘刹那,花开有声。
法者,“分寸”界限之所在。
(作者为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