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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