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吴琴是南京某酒店的一名普通职员,离异。2008年11月左右,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与男子王军相识,很快两人就好上了。王军告诉吴琴,他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以后就跟吴琴在一起。之后,两个人就同居在了一起。
“最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后来王军以公司经营不善为由不断向吴琴借钱,前前后后一共借了大约20万元。直到2010年,王军借口称其在南京的一家工厂经营困难,要回去看看,后来人就消失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直到2010年10月22日,吴琴才找到王军,随后让他打下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是打了欠条以后,吴琴多次催王军还这笔钱,但是王军却一直以企业困难为由拒绝归还这笔钱。吴琴觉得自己已经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将王军和其前妻张敏告到六合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王军称吴琴提及的欠条,是吴琴当初不同意分开而赔偿的精神损失费,事实上,这笔借款是不存在的,而当时他之所以在欠条上签字是因为吴琴情绪比较激动,要割腕自杀。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吴琴所说与法院调查取证大部分相符合,且出示了有力的相关证据。最近,六合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定王军给付吴琴20万元,由于此笔借款是王军以个人名义向吴琴所借,其前妻张敏不需要对这笔借款承担任何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陈潇 通讯员 陆研 记者 钱鸣)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