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政法委聘请执法督察专员监督执法活动
8月15日,巴彦淖尔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向来自政法委、检察院和法院的三位同志颁发了执法监督专员聘书,聘请他们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聘请执法督察专员是市政法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八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而采取的具体措施。执法督察专员的职责是对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影响的政法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容易发生司法腐败的环节和部位进行督查。执法督察专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具体执纪办案,不干预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检查单位提出的具体问题。执法督察专员对执法督查中涉及的问题不做表态,需及时向市政法委请示报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记者 王紫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