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5日讯(见习记者 任伟) 记者15日获悉,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今年10月底前顺利完成 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订安置计划。事业单位计划按照参加双考人数的 10%下达,国有大中型企业计划原则上不少于计划安置总数的60%。公务员招考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以及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和较好安置 。对转业士官等上述五种重点安置对象,下达的事业单位计划不少于全市事业单位计划的80% ,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中央驻青单位优先安置。
对2009年7月3日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政联〔2009〕4号)实施以后接收的 、分散供养的一至四级伤病残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房经费保障标准,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市财政按照每人补助8万(市内四区10万)的标准补助,区市财政补足购买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其余经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