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对高青县的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予以批复,并委托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县第三中学、芦湖小区等矿区六宗地热采矿权进行出让,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等相关工作。市国土局专家组在对高青县地热开发利用进行专题调研基础上,将其作为全市新的矿产资源开发范例进行了推广。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高青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为充分、科学、合理利用地热资源定好了“大纲”。目前,该县已成功开发地热井9眼,供暖面积20余万平方米,新上温泉洗浴项目2个,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据悉,为配合县委、县政府打造“温泉之都、养生之都、生态之都”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今年3月,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正式启动了“中国温泉之乡”申报创建工作。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成功获批,为该县“中国温泉之乡”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