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往前挤了,有人摔倒了,小心别踩着人家。”8月15日早晨9点多,在崂山区仙霞岭路的一家大型超市门口,不少人赶早来抢购促销的肉和鸡蛋,由于门口比较窄,加上大家都往里挤,夹在中间的尹女士不小心摔倒在台阶处,一阵剧痛后她坐在地上站不起来了。好在这时有人喊了一声,并拦住了后面的人群,不然要是有人不小心踩到坐在地上的尹女士,后果会更严重。
今年55岁的尹女士家住在离超市不远的地方,她说,当时也不知道是踩台阶没踩稳,还是碰到了门上,因为当时人太多,也看不清脚底下,就摔倒在门口。
后来有人拨打了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尹女士是右腿骨折,并现场给她做了包扎,随后将尹女士送到了401医院。
事后,尹女士提出自己是在超市内摔倒的,超市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超市则认为尹女士摔倒是由于自己不小心或者人群拥挤导致的,并不承担责任。而记者在超市门口看到,有几块踩扁的包装箱,像是超市用来防滑的。而记者事后咨询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后得知,消费者在超市购物,超市有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安全,由于人员拥挤导致意外受伤,如果超市没有尽到安排人员疏导或者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记者 刘金德(请潘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50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