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有异议可在8月22日前反映
本报讯 (记者刘竞宇)早前,市人社局联合市物价和药监部门对2011年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的药店进行了初审及现场审验,昨天,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24家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记者从公示的表格中看到,石岐区有三家药店进入公示名单,坦洲镇则有6家药店进入公示名单,成为各镇区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最多的地区。
据了解,本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2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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