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阳新闻网报道,2008年以后实施绝育、符合条件的每对夫妻每年可领600元奖励。这是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提高长效节育奖励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知的信息。
《通知》指出,2008年10月1日以后落实绝育措施的,从次年起,每对夫妻每年发放不少于600元的奖励补助金,至夫妻一方达到50周岁止。
《通知》中提标资格条件有两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夫妻双方没有违反全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提标对象资格确认的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口计生委,各地要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问责制。对出现的假女户、假手术、假证明等问题,除收回已发放的节育奖励金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要将提标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以及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吕艳萍、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