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为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近日,阜阳正式颁布了《阜阳市开发园区发展考核办法》。
按照《考核办法》,考核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包括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安徽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颍州区(颍州经济开发区、颍州工贸园区)、颍东区(颍东经济开发区)、颍泉区(阜阳工业园区、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城关镇工业园区、肖口再生铅工业园区)、临泉县(安徽临泉工业园区)、阜南县(安徽阜南工业园区、黄岗柳编功能区)、颍上县(安徽颍上工业园区)、界首市(安徽界首工业园区、光武工业园区、西城工业园区、鸭王工业园区、田营工业园区)等19个开发园区。
考核指标由规划设计、基础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统计建设、跟踪服务等6项定性指标和投产工业企业总产值、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完成投资总额、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成区面积、财政收入、规模企业投产数和从业人员等8项定量指标组成。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分别按20%、80%权重计分。
考核将采取季度审核和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每年4月、7月、10月,各县市区发改委、统计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填报上季度园区考核表,市发改委、统计局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审核;每年第一季度,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上年度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得分排出名次,评出综合奖项、单项奖项,并将考核结果和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