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银川8月16日电 记者 申东 通讯员 李秀花 近日,银川市检察院在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等单位实行了“一函”“三书”,正在协商会签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文件,既“一协议”。为国电英力特宁东公司煤基多联产化工项目提供服务,加大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今年银川市检察院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维护稳定、服务引黄经济区和滨河新区开发的重要举措,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针对今年开工建设的千亿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函”“三书”“一协议”工作模式。“一函”即“黄河预防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函》,自工程批准建设之日起,向有关项目单位发出《廉政监督函》,从组织学习的内容到风险防控,廉政承诺等方面要求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并规定时间让项目单位上报风险防控报告、廉政承诺书、落实廉政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还与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领导签订“三书”,即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廉政合同书,银川市检察院在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的基础上,监督项目主管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政三书。“一协议”,即与项目单位共同订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会签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文件。
该工作模式将工程建设中所有涉及人、财、物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制度管理之中,规范了主管方、建设方、工程方以及监理方的相关主管人员在杜绝职务犯罪中的廉政责任,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