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纲知名经济学家
怎么看待调控的成果?
第一,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政策出台以后,那些价格高涨的地区基本上稳定了下来,没有波及到全国的绝大多数二、三、四线城市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2010年出台政策还是相对比较及时的。
第二,要理解房地产市场的话,房价高不高和收入高不高是相对而言的。平均来说,假定这两年(2010-2012)价格基本稳定,但这两年城镇收入、人均收入(民意值)增加幅度10%以上,甚至农民工的收入在这两年都是10%以上的增长,什么意思呢?如果两年收入增长互利的话,房价和收入比在产生变化,不要看房价有没有降,而是要看房价和收入关系在发生的变化。当然,房价没降,有些阶层收入增长没那么快,平均增长10%,不一定每个人都增长10%,有可能原来收入低,即便增长了10%,也仍然感到房价比较高,买不起房子,真正有些社会问题没有解决,对于那些问题的解决,要靠廉租房、保障房了。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只要这几年价格不再涨,哪怕没有很跌,事实上相对于收入而言,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调整。这在对于现阶段形势和下一步政策的判断上,我认为要充分认识到这一方面的问题,这是第二个观点。
第三个观点,现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当务之急不是每天重复要抑制房价,而是要尽快地用经济手段替换下行政手段,用制度替换下政策。
天天说要调控,调控的对象,调控的目的很明确了,就是要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保证消费性住房需求的供给。我同意朱中一所讲的,行政手段不能在这个问题上拘泥于市场上一些西方性的观点,当制度一时紧急又建立不起来的时候,经济手段无法马上用的时候,作为应急手段,行政手段要马上上来,把泡沫先抑制住再说。但是,这终究不是长远的办法,终究要通过各种新的制度的建设,用经济的手段、用税收、利率、信贷等政策来替换下类似“限购”这样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