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武汉8月16日电 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王猛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经将备案事项变为即办事项,减少审批事项并规定三级审批时限,该省国税系统审批时限将比法定时限提速70%。据了解,从8月开始,湖北国税在全系统开展了“提速减负、助推发展”工作。这一工作,是贯穿下半年行评工作的一条主线,其主要精神就是“管审分离、集约审批、扩围放权、提速减负”。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介绍说,今年该局将原有53项备案事项全部明确为即办事项,使全省即办事项增至122项;将原有的59项审批事项减少简并为29项;同时规定,由县(市、区)局终审的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天内审批,由市州局终审的20天内审批,由省局终审的30天内审批。据悉,按照上述举措,湖北省国税系统审批时限将比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提速70%。此外,湖北省国税局还将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只要是基层局管理服务能够到位的,终审权限一律下放到基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