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16日消息7月26日,本网报道了《楼道灯每户月收5元钱引不满 德信物业称可商议》一事。时隔半个月,李哥庄镇聚福源小区的居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吃的是海润“出厂价”每立方2.8元的水,但是物业却强制征收业主每立方3.2元水费,这让不少业主心存不满。对此,德信物业方面表示,因为水损严重,每立方收取3.2元还是赔钱。
水价出厂2.8元/方 物业多收0.4元
在7月26日的采访中,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聚福源小区一二期管理部负责人张主任称,该小区的水费是根据胶州市居民用水标准来征收的,也就是水价2.3元、污水处理费0.7元和代收费0.2元,共计3.2元。
然而,聚福源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所用的是青岛海润自来水公司的饮用水,居民向供水公司核实了,“这家水厂供的水,每方水价是1.8元,污水处理费是0.7元,加上水损和代收费0.2元,合计收费应该为2.8元。”
“出厂价2.8元的水,供到居民家中物业收了3.2元,每方多了0.4元。”王女士告诉记者,对多出的4毛钱是什么名堂,居民实在不理解。
“然而为了胁迫业主交钱,物业还给居民断水断电。”王女士说道。
物业:每方多收0.4元 还是赔钱
根据居民的说法,记者联系了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郭女士,她解释道,聚福源小区虽是一户一表,但不是一户一卡,也就是说业主不能单独缴费,而需要物业统一收费,然后以代收的形式把费用交给自来水公司。
“海润自来水公司给小区供水的价格的确为每方2.8元。”郭女士说道,但因为有“水损”,设在物业的总表数和业主的家中分表数之和对不起来,物业交给自来水公司的水费要多,“物业公司不能总赔钱吧,所以才折合收取每立方3.2元水费”。
说法:收费无依据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介入协调的李哥庄镇城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赵先生,他表示道,由于水损量大,所以聚福源小区物业每立方多收业主0.4元,这是情有可原的。
然而,物业收费应当有依据,同时也应当向业主做明确的说明。赵先生表示,多收的0.4元是如何核算出来的,需要进一步了解。但可以明确一点,不管是镇政府的规定还是国家法律法规,都没有表示物业可以高于出厂价征收水费。
赵先生表示,就此事,他会继续协调与小区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半岛数字记者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