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实习生陈桃 通讯员曾兴冰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今年1月16日发生在建瓯市自然村致11人死亡的放火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泉顺犯放火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某等14人40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泉顺曾因多次盗窃被判刑,2009年刑满释放。刚出狱的刘泉顺在福建南平市一赌场与有夫之妇李某某相识,两人遂成为男女朋友并同居。2011年5月,刘泉顺和李某某一起到福建省莆田市某酒店打工,当年10月李某某的父亲和丈夫到莆田找到了到二人。李某某即向莆田市警方报案称被刘泉顺强奸,刘泉顺被莆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次日晚被释放。随后,刘泉顺多次打电话向李某某的父亲索要两万元赔偿,李父未答应刘泉顺的索赔要求。
????刘泉顺认为李某某在莆田诬告自己,如果强奸罪成立还会坐牢。其时快至年关时节,李某某准备离开莆田回家过年。刘泉顺认为李某某此举让自己很没面子,遂心生恶念,想烧了李某某家的房子,让其家破人亡,无法过年。
????2012年1月15日晚,被告人刘泉顺骑摩托车携带汽油等作案工具窜至福建省建瓯市自然村。次日凌晨3时许,刘泉顺来到李某某居住的连排砖木结构民房前,利用木梯爬上大门上方的一水泥平台,往房内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火势迅速蔓延,致使李某某家房屋及相邻的民房全部过火、坍塌,面积达2500多平方米,并造成李某某的父母及其邻居林某、张某、赖某、唐某等十人当场死亡,另一被害人林某某被烧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刘泉顺纵火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在建瓯市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泉顺为泄愤报复,故意放火焚烧连排砖木结构民宅,导致十一人死亡及巨额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