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 邹伟 崔清新)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16日在京拉开序幕。来自香港、澳门两地部分高校优秀法律学子及优秀青年律师代表将与内地青年法律学子开展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增进彼此了解和友谊。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在启动仪式上说,这项活动的开展,使港澳法律学子们亲身感受到内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进步;使内地法律学子们感受到港澳在两个基本法框架下,成功地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辉煌;使内地与港澳的青年学子们进一步培养爱国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
刘飏希望内地和港澳青年学子携起手来,传承文化,坚定理想,与民族同命运、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努力增长知识和本领,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法律人的智慧和力量。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有关专家向交流团介绍了国家法律体系形成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交流团将陆续参观人民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构和部门;随后,将赴山东参加相关论坛活动。
“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司法部、教育部协办,香港、澳门相关部门参与,自2008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为内地和港澳法律学子的交流搭建平台、开辟渠道,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