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户县段圭峰山下41栋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违规别墅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秦岭保护办)的监督下,自8月7日起被项目单位拆除。据秦岭保护办介绍,拆除后的地块将在统一规划下开发利用。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被拆别墅原址上并不是进行生态复原,而是要建设新“别墅”。(8月16日新华网)
8月9日《京华时报》报道,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拆除秦岭圭峰山41栋违建别墅,拆除费用高达9000万,引发公众愤怒,笔者题为《对41栋别墅拆除及耗费9千万的“七问”》的时评,发在8月10日的红网“红辣椒”。孰料,仅仅数日之内,质疑尚无答案,竟又读到如此负面消息,不禁又生七问:
一问:拆除后的地块将在统一规划下开发利用,而这个规划正在等待政府批复,具体建设内容不便透露,圭峰山下何以就响起了施工的噪音?这个“正在等待政府批复”是否原本子虚乌有?施工项目负责人此前接受采访时称,拆除后的地块将在统一规划下重点打造精品的旅游项目,是否根本不存在?具体建设内容之所以“不便透露”,是否原本就是个违规项目?
二问:在被拆别墅原址上,言之凿凿的“生态复原”,何以无踪无影?明明白白仍在建设新“别墅”,何以辩称“肯定不会让他们建房地产”?
三问:新开发商对未拆除别墅进行外观改造,明明是“改头换面”而非“洗心革面”,“变奏”如此百变不离主题,变脸如此雷人怪异,是哪个部门和个人在撑腰打气?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如此漠视、默许,必定受到强烈的攫取欲望驱使,背后切分了多么大的利益蛋糕?
四问:从目前现状来看,8月9日媒体曝光后,当地应当没有进行实质性监管与调查处理。施工改造如此迅捷,如此不掩人耳目,连起码的避避风头的意识都没有,折射舆论监督困境,舆论监督何以被当地相关部门觑之如无物?
五问:8月13日《新京报》报道,秦岭保护办针对“秦岭拆除41栋独栋建筑,拆除费用达9000万元”的新闻,亲口否认花9千万拆除违建,称仅用1万余元,其余的是现在的项目建设方从以前的项目建设方买下违章建筑的花费。前后两方是否千丝万缕的利益共同体?现在的项目建设方是否由以前的项目建设方“金蝉脱壳”而来?果如是,所谓拆除是否从开始就没打算真的进行,只是为了蒙骗公众而故意招摇的幌子,只是为了让公众相信,项目方为了“生态复原”花费了多么巨大的代价。
六问:8月13日《新京报》题为《西安秦岭办否认拆违建别墅用9000万》报道中,秦岭保护办一面称“现在项目建设方从以前项目建设方买下这些违章建筑……”,一面又称“项目后续开发仍由现企业进行,并不是秦岭办将此地块收回后由秦岭办开发,或由其他企业开发”,给公众的感觉是,项目的后续开发一会儿是原来的企业,一会儿又是现在的新的建设方,指代如此混乱,背后藏有什么猫腻?
七问:违规别墅高调拆除后复建的大气候是秦岭的“别墅之殇”,在其南麓和北麓,别墅开发项目罔视国家和地方有关禁令纷纷上马。41幢容积率和高度均违规且与秦岭环境极不协调的建筑,竟能在烂尾10年后又拆旧建新,令人震惊。理应全民共享的自然景观,何以成为特权和富有阶层的后花园?一次次屡禁不绝的违规开发究竟何日终止?
[稿源:红网]
[作者:窦永堂]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