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广州日报报道 怀疑自己丈夫有情人,调查发现属实后,她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大量侮辱第三者的内容。法院调查因为发布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而且严重损害了情人的名誉权,顺德区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微博博主阿欣(化名)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在纸质媒体上发表公开道歉声明,而且声明内容还需要法院审定。
顺德女子阿欣怀疑自己丈夫与阿娜通奸,调查后发现属实,恼羞成怒后,在今年3月连续发布了多条侮辱性微博。
根据法院调查,阿欣除了发布侮辱性语言外,阿欣的微博中还提及了阿娜的真实全名,并将她的经营店铺详细地址等个人真实信息全部写在微博。阿娜向顺德警方报案,警方依法对阿娜和阿欣进行了询问,阿欣的丈夫也被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他在询问笔录以及向法院提及的书面证言中,均承认与阿娜曾经发生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法院经过调查核实,最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阿欣出于泄愤在微博上大量发表阿娜与其丈夫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言论,抨击阿娜的人格尊严,擅自泄露与阿娜相关的个人真实信息,导致阿娜名誉受到严重损害,阿欣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