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吴教授,甘肃天定高速成为“豆腐路”,经过媒体曝光,17名责任人被问责。像这种公共财政巨额投资的工程项目,最终沦为豆腐渣工程,近年来屡见不鲜,十分令人痛心,但究其责来却常常令人失望。要么追责层次过低,要么因为责任主体不明最后不了了之。教授您觉得呢?
吴亦明:是啊。问责要分两个层次,一个是投资方按程序招标发包,依法执行了,但因为把关不严,疏于监管,最后被一些资质不过硬的企业把工程搞砸了,浪费了公共财政,属于工作失职或者渎职,在这个层次上问责,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工程有问题的这么多,一出就是大问题,就不仅仅是失职这么简单了。肯定不止这个层次,里面涉及到腐败,发包和承包之间有权力寻租问题,有利益共同体。否则怎么会豆腐渣呢?如果追责只到第一个层次,不深入到第二个层次,工程腐败问题不揭露,豆腐渣工程还会层出不穷。但第二个层次就不能就事论事了,还有一个用人机制问题。交通部门前腐后继,建一条高速倒一批干部,用人没有问题吗?为什么把有问题的人提到重要岗位上?你怎么监管的?因此,也要追究用人责任问题。因腐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现代快报:你作为政府参事,应有体会:第一个层次的问责是比较容易的,牵涉的环节少,但后一个层次要问责难度就大多了。特别是用人责任,无法追究到具体人。
吴亦明:这确实是个难题,正因为第二个层次问责难度大,才更重要。对此我想,如果不往更高的责任层次追究,类似的工程问题还会继续,重大的损失还会出现,治标不治本,达不到问责的目的。反腐败和抓工程质量,必须结合起来。问责高层也不是做不到,关键是制度。
现代快报:那么您的意思,像天定高速查处的17人,属于比较好查处的第一层次。如果要想彻底杜绝“豆腐路”,还必须深入查下去,向更高层次问责?
吴亦明:对。要突破这个难关!
现代快报记者 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