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周欢欢
通讯员 朱建峰 闫春林
“不愧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啊,不愧是执法为民的好法官!”8月14日上午,焦作市修武县的农民工王立国握着焦作中院民一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原来,焦作中院在短短1个月内为他解决了长达11年的欠款纠纷。为表谢意,他专程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2000年至2001年间,王立国为修武县福兴建材有限公司在修武县西村乡当阳峪村建设厂房和相关工程,2001年10月,工程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福兴建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工程款。2008年7月,王立国起诉到修武法院,法院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焦作中院。2011年9月26日,焦作中院作出民事裁定,发还修武法院重审。2012年4月11日,修武法院判决后,双方又提出上诉。焦作中院主审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深入到当地调查取证,终于在短短一个月内结束了这起长达四年的案件,为农民工11年的讨债之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