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兰萃见习记者 杨晨)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市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目前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已经结束,今天正式进入到督导检查阶段,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组成检查小组,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劳动者夏季防暑降温费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所谓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检查的重点是建筑、环卫、交通运输、电力冶金等户外露天高温作业的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高湿作业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