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早高峰的路上,会发生什么8月14日早晨8点半左右,市民吕女士在逸仙桥车站坐上了65路公交车,当汽车行驶到大行宫北站时,吕女士突发发现自己的iPhone4S手机不见了。“肯定是车上人拿的!”情急之下,她竟然对车上的男乘客搜身,但依旧没有找到。随后民警把吕女士带回了派出所,公交车停车搜身的做法让车上的乘客不满。
司机回忆
先检查下车人再检查男乘客
昨天下午,记者从65路车队了解到,14日早8点左右,司机邓师傅正开车从双桥门到宁工新寓,在车辆行驶到逸仙桥车站时候,一名女子上了车。“很普通,没注意。”在经过一站路后到达大行宫北站,这名女子突然在车内喊了一声,“车上有小偷。”邓师傅见状赶紧把车靠边,并拨打了110报警。
此时有急于上班的市民对吕女士的这种做法表示了不满,“我们急着上班,万一迟到扣钱怎么办”但为了能找出那个小偷,大多数乘客还是比较配合,等待民警到来,可是当民警到了现场之后,吕女士却让每一个下车的人都要把包交给她检查。
“这种做法明显不对,凭什么能随意翻人包呢。”现场一名目击者回忆,原以为等吕女士检查完下车乘客的包之后,车子就能继续行驶,可是在没有找到手机的情况下,她开始怀疑起车上的其他乘客。“他让每个男乘客都要站起来把口袋里的东西给他看,还动手去摸。”整个过程中,接警而来的民警并未阻止。在寻找无果之后,民警把吕女士带到光华门派出所做笔录。
律师说法
丢了东西无权对车上乘客搜身
“一个iPhone 4S手机至少4000多,掉了确实心疼,但不能无缘无故就怀疑车上的乘客。”昨天下午记者在公交车站采访了几位等车的市民,对于吕女士的行为,他们表示心情可以理解,但对车上乘客搜身的行为觉得欠妥。也有市民建议,在坐公交或者地铁的时候,应该把手机拿在手中,如果不方便也要放到隐蔽位置,不给小偷可乘之机。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6月17日,市民刘女士在乘坐D7路公交车的时候发现自己手机被偷,要求驾驶员停车,并且不让车上的五六十名乘客下车,等民警赶到之后,刘女士要求民警检查乘客,但民警表示无权对全车乘客进行搜身。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夏磊律师解释,吕女士作为受害者可以报案,但是侦查权只有警察享有,“无权去搜查或要求乘客必需接受搜查。”而警察在接受报案后,首先应核实报案人的报案内容,其次,应针对性地查找线索并确定嫌疑人。
“警方应根据程序进行侦查,侦查时应当由两名警察进行。如果确定要搜查每个乘客,应取得搜查令,除非乘客主动配合。”夏磊律师说。而警方表示,乘客在乘坐公交时发现东西被偷,应第一时间报警,不能盲目的猜测或者怀疑,更不能对乘客进行搜身。本报记者 林栋彬
来源:东方卫报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