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8月16日电 记者孙春英 张亮 袁定波 记者今天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全省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75%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几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没有一起激化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全省法院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攀升的态势,坚持协调和解的行政司法政策,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全力促进公民与政府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据介绍,2008年以来,吉林省连续开展百万棚户区改造工程,全省法院加强法制宣传和行政协调工作,全省9个地区平均每年每个地区受理的涉及棚户区改造的行政诉讼案件不足15件,而97%以上、多达几千件的棚改拆迁执行案件也在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最终和解。
围绕吉林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工作大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制定了应对金融危机、保障企业发展、致力平安建设和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20余份司法文件,明确了行政审判服务和保障吉林振兴发展的各项措施,提升了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吉林至珲春高速铁路建设是吉林省重点工程。延边地区基层法院专门成立工作组,稳妥处理了吉珲高铁建设中的拆迁补偿纠纷,在涉及5500多户的房屋拆迁中,最终仅有10户进入了强制拆迁程序,且全部实现了平稳拆迁。
吉林省法院系统全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省高院制定了《关于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充分运用协调、疏导、释明等方式和谐化解行政争议,着力构建公民与政府的和谐关系。目前,全省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比率达到28.6%,较好地实现了行政诉讼双方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