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常旭)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要让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近日,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我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预防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
根据《规划》,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全省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户率达到98%以上,居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创建200个减灾示范社区。同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灾民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及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
省、市、县普遍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5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进防灾减灾的法制化进程,探索建立灾害风险转移机制。